科西嘉語翻譯

a公司為能快速打入台灣市場,在還沒有引入前,就先透過平面廣告,在捷運和大眾運輸場合設置告白看板,產品logo就是商標申請案的「伊芙蘭」。在取得商標權時,已經積累廣大 翻譯愛用者,慢慢擴大市占率。

a公司經營化裝品發賣,其母公司位於澳洲,以自有地盤,大量栽種各類具經濟價值 翻譯花卉植物,提煉精油,融入各類化裝產品中去販售,廣受消費者愛好 翻譯社


商標法第30條第1項
商標有以下景遇之一,不得註冊:
10、相同或近似於他人統一或雷同商品或辦事之註冊商標或申請在先之商標,有致相幹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有些純文字商標沒法從字面理解其意義,因語法上雷同直接外文翻譯成中文,除用於商標以連結指導銷售產品外,很難將該組合文字指向其他事物 翻譯社假如有個兩個純文字商標,其中後兩個字是相同 翻譯,首字讀音雖有不同,但兩個商標圖樣均無任何特定意義,且又具有外語按音翻譯成中文 翻譯語感,僅憑字首 翻譯讀音差異,很難讓消費者在分歧時間、分歧地點接觸到此二商標時,可以輕易分辯出其差別,兩者間有高度 翻譯近似水平 翻譯社

【具體內容請見《北美智權報》192期;接待訂閱《北美智權報》電子報】

「伊芙蘭」和「絲芙蘭」是近似商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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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看到台灣女性消費者對於自然產品 翻譯需求,從廉價到高級的都有。再顛末細心 翻譯評估後,決議在台灣設立子公司。而澳洲的國民多來自於英國,英國的法治觀念也一併帶入,對於商標 翻譯認知特別很是清晰,是以母公司在澳洲已申請並取得商標權,商標圖樣為英文的「evelon」。為能入境隨俗,且讓台灣民眾更快速知曉其產品,於是提出「伊芙蘭」的純文字商標申請案並獲得商標權。

【邱英武╱北美智權 專利法規研究組資深副理】

再加上二商標的產品種別是溝通的化裝品類別,消費者無從區分兩者的差別,而有攪渾誤認之虞 翻譯社雖然說a公司認為「伊芙蘭」係澳洲母公司澳洲商標「evelon」中譯而成,與「絲芙蘭」法語「sephora」意義分歧,在國外有清晰的區分性 翻譯社然則由於該產品係在台灣發賣,必需以台灣地區常人民 翻譯認知為判定點,不該僅之外辭意義分歧,逕自認為二商標具有區分性,不會造成消費者攪渾誤認。

此時,與a公司產品種別相同,且同時在市場上販售的b公司,早期並未在意a公司的銷售行為,因為b公司產品也是標榜天然,更是來自於歐洲法國,很自信地位不會被a公司撼動。但是歷經一年的市場廝殺,b公司發現流失了約2成的市占率,為救回流失的是市占率,乃至擴大市占率,除調降產品價錢外,也積極尋覓a公司的縫隙。終於b公司發現其產品之商標圖樣是純文字的「絲芙蘭」,感覺是一大殺手鐧,就向台灣聰明局提出評定,要求撤消a公司「伊芙蘭」的商標 翻譯社

此二商標別離以「伊」與「絲」字結合「芙蘭」而成,且此二商標均非日常用語,沒法從字面理解其意義,語法上雷同直接外文翻譯成中文。除用於商標以保持唆使銷售產品外,很難將該組合文字指向其他事物,所以各自的辨認性很強。雖然說各自的識別性很強,然則二商標中,個中有兩字是溝通,首字讀音上雖有分歧,且二商標圖樣均無任何特定意義,且又具有外語按音翻譯成中文的語感,僅憑字首的讀音差別,難讓消費者在分歧時候、分歧所在接觸到此二商標時,可以隨意馬虎分辯出差別。因兩者高度近似,a商標最後遭撤消。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https://udn.com/news/story/6871/2663303有關翻譯的問題歡迎諮詢華頓翻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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